辽阳市2020年一级建造师证书发放公告(3.29-4.2)

发布时间:2021-04-13 09:11:51来源:佑森教育阅读量: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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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辽阳市2020年一级建造师证书发放公告已发布,领证时间为3月29日-4月2日。详情如下:

 

 

一级建造师证书发放

 

  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二级建造师、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药师、统计师、二级注册计量师、社会工作者中初级、翻译专业证书定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开始发放,为进一步推进证书发放“一网通办”业务,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资格考试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考函[2020]1号)、《关于全面推广“证书寄送、补办网申”服务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1号)文件要求,凡领取证书必须先进行网上申报审核,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网上申报程序
  1、进入辽阳政务服务网
  (http://zwfw.liaoyang.gov.cn),登录或注册个人账号。
  2、点击首页,点击其他,点击个人办事,点击服务部门,选择点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服务。
  3、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减免人员提供减免材料等)。
  4、在备注中必须写明领取证书名称、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邮寄或现场领取),不然无法审核,只能退回申请。
  5、申请后方可办理证书领取业务。

 

  二、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在网上申报后需要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现场领取。

 

  三、领取证书方式
  1、选择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另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选择邮寄方式的考生,审核通过后可于2021年3月29日开始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审核通过人员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后,根据证书邮寄订单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证书打印分类工作,由邮政速递公司统一邮寄。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邮寄仅支持邮政EMS,邮寄费由考生支付,按邮递公司标准(辽宁省内:15元/证、辽宁省外:20元/证)采取收件后支付方式,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证书。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地址与电话一定要准确无误,如有错误邮寄证书丢失,后果自负)。

 

 

 

       (选择邮寄方式请扫描此EMS二维码)
  3、发证期内不能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于每周二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点30分至4点领取。
  备注:领取二级建造师人员,除上述规定外,还需携带一张二寸免冠照片。
  单位地址:辽阳市政府审批服务中心(A座)二楼市人社局B08号窗口
  邮寄服务电话:13394191616
  证书咨询电话:0419-4121055


  附件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


一级建造师证书发放


 

本文链接:http://www.yousenjiaoyu.com/yijian/zixun/3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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