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招标文件及组织现场踏勘,监理考试合同管理名词解析

发布时间:2022-01-18 09:55:07来源:佑森教育阅读量:1358

在监理考试中,合同管理是属于难度较小的科目,但难度小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重视,往年的监理工程师考试曾经出现过合同管理这一科目通过率暴跌的情况,很多考生反映备考时原以为是最有把握的科目,考完后发现成了最没有把握的一科,因此,合同管理应当引起备考的考生足够的重视,下面就跟着小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合同管理中关于发售招标文件及组织现场踏勘的知识点吧。

1、组织现场踏勘

■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承担自己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口口口D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招标文件的澄清

■踏勘现场后涉及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考虑到在踏勘现场后投标人有可能对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进行质疑,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及投标预备会召开前进行。

3、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说明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组织投标预备会的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进行。

以上就是发售招标文件及组织现场踏勘,监理考试合同管理名词解析的内容,考生在复习合同管理科目时,一定要对重点内容都应当通读理解,最好在老师的帮助下对重点内容形成自己的小体系,同时练习配套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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