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章节易考题:民法典合同编及价格法

发布时间:2022-09-06 10:08:28来源:佑森教育阅读量:702

一级造价工程师视频课件、思维导图、学习指导免费获取

体验课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正因为经历了冬天的刺骨严寒,梅花才会有美妙的芳香,若当下不刻苦学习,又怎会有来日的成功呢?

 

1.【单选】根据民法典合同编,下列关于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务人准备履行债务时,定金应当收回

B.给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C.收受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债务,应当返还定金

D.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违约时适用违约金条款


【答案】B
【解析】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故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
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单选】根据民法典合同编,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诺期限自要约发出时开始计算

B.承诺通知一经发出不得撤回

C.承诺可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D.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答案】D
【解析】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做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故选项A错误。
根据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故选项B错误。
根据第三十条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故选项C错误。

 

       佑森教育造价工程师培训课程火热招生中!“考神”左红军团队授课,独创网校2.0学习模式,6年通过率验证,造价工程师培训知识点精讲,每日绝密独家作业,专属顾问督学,结合造价工程师考试命题规律、基础、体系、答疑老师全程手把手教学。如需更多的教学信息,请点击【了解详情>>】

本文链接:https://www.yousenjiaoyu.com/zaojia/beikao/18934.html

一级造价工程师视频课件、思维导图、学习指导免费获取

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大礼包

全阶段备考指导,快速入门搭建基础,2024最新考试大纲,全章节核心考点总结
受压缩限制图片显示不全,点击下载保存完整资料
课程推荐
便捷查询
造价考试时间距2024年造价考试还有:
185